本报讯 (记者董哲 通讯员蔡金谷)记者昨日从常平镇有关部门了解到,该镇目前正在开展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凡具有常平本镇户籍、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18平方米以下以及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4400元的困难家庭,符合申报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
而在此前已享受过泥砖房改造、房屋重建和已购买农民公寓或已入住其他解困房的家庭,不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完善困难家庭住房档案
据介绍,该镇本次调查活动主要是为了摸清户籍人口中现有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了解其住房需求,为制订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量化指标,为该镇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供可靠依据。
此外,该镇还将根据统计调查的结果,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实现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动态管理,建立起住房保障体系的长效机制。同时,还根据调查对象住房的需求,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今后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数量。
自行申报、入户调查相结合
该镇及时成立了住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组织了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据了解,此次调查活动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自行申报,二是入户调查核实。凡是符合条件的家庭,必须在本月内尽快到房管所、社会事务办或各村(居)委会领取《广东省东莞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申报表》,如实填写好《申报表》后,提交房管所。该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调查人员对申报家庭情况逐户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