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家属户口迁入东莞,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迁入东莞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具申请人的单位意见,附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干部调入介绍信、学历(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随迁家属如跟申请人是夫妻关系的,需附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体格检查表》以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随迁家属如是申请人的子女,需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备齐后,送市人事局人才管理开发科(地址:城区鸿福路99号市政府东楼六楼,联系电话—22836693)受理审核。
东莞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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